故事相关诗词鉴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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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牧童逮狼》

清代 蒲松龄蒲松龄 清代

  两牧童入山至狼穴,穴中有小狼二。谋分捉之,各登一树,相去数十步。少倾,大狼至,入穴失子,意甚仓皇。童于树上扭小狼蹄、耳,故令嗥。大狼闻声仰视,怒奔树下,且号且抓。其一童嗥又在彼树致小狼鸣急。狼闻声四顾,始望见之;乃舍此趋彼,号抓如前状。前树又鸣,又转奔之。口无停声,足无停趾,数十往复,奔渐迟,声渐弱;既而奄奄僵卧,久之不动。童下视之,气已绝矣。

  有两个牧童到山里的狼的巢穴里去,巢穴里有两只小狼。他们计划分别捉它们,两人各自爬上一棵树,相距数十步。不一会儿,大狼来了,进窝发现小狼不见了,心里非常惊慌。牧童在树上扭小狼的蹄爪、耳朵,故意让它大声嚎叫。大狼听见声音抬头看,愤怒地跑到树下又叫又抓。另一个牧童在另一棵树上让小狼大声嚎叫。大狼听见声音,四处张望,才看见小狼;于是离开这棵树,快速跑到另一棵树下,像刚才那样狂叫撕抓。前一棵树上的牧童又让小狼嚎叫,大狼又转身扑过去。大狼嘴里没有停止过嚎叫,脚下没有停止过奔跑,这样来回数十次,跑得渐渐慢了,声音渐渐小了;然后大狼奄奄一息,僵直地躺在地上,很久都不动弹。牧童于是从树上下来看,它已经断气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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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欧阳晔破案》

明代 冯梦龙冯梦龙 明代

  欧阳晔治鄂州,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,狱久不决。晔自临其狱,坐囚于庭中,去其桎梏而饮食之,食讫,悉劳而还之狱。独留一人于庭,留者色变而惶顾。晔曰:“杀人者汝也!”囚佯为不知所以。晔曰:“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,而汝独以左。今死者伤在右肋,非汝而谁?”囚无以对。

  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,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,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。欧阳晔亲自到监狱,把囚犯带出来,让他们坐在大厅中,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,给他们吃食物。吃完后,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,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,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。欧阳晔说:“杀人的是你!”这个人假装不知道,欧阳晔说:“我观察到饮食的人都使用的右手,只有你是用左手,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,不是你是谁?”这个人无言以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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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红毛毡》

清代 蒲松龄蒲松龄 清代

  红毛国,旧许与中国相贸易,边帅见其众,不许登岸。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。帅思一毡所容无几,许之。其人置毡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且拉且登,顷刻毡大亩许,已登百人矣。短刃并发,出于不意,被掠数里而去。

  红毛国,旧许与中国相贸易,边帅见其众,不许登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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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题都城南庄》

唐代 崔护崔护 唐代

去年今日此门中,人面桃花相映红。

去年春天,就在这扇门里,姑娘脸庞,相映鲜艳桃花。

人面不知何处去,桃花依旧笑春风。

今日再来此地,姑娘不知去向何处,只有桃花依旧,含笑怒放春风之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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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扁鹊见蔡桓公》

先秦 韩非韩非 先秦

  扁鹊见蔡桓公,立有间,扁鹊曰:“君有疾在腠理,不治将恐深。”桓侯曰:“寡人无疾。”扁鹊出,桓侯曰:“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!”

  居十日,扁鹊复见,曰:“君之病在肌肤,不治将益深。”桓侯不应。扁鹊出,桓侯又不悦。

  扁鹊进见蔡桓公,(在蔡桓公面前)站了一会儿,扁鹊说:“您在肌肤纹理间有些小病,不医治恐怕会加重。”蔡桓公说:“我没有病。”扁鹊离开后,蔡桓公说:“医生喜欢/习惯给没病的人治病来当作自己医术的功效。”过了十天,扁鹊再次进见蔡桓公,说:“您的病在肌肉里,不及时医治将会更加严重。”蔡桓公不理睬。扁鹊离开后,蔡桓公又不高兴。

  居十日,扁鹊复见,曰:“君之病在肠胃,不治将益深。”桓侯又不应。扁鹊出,桓侯又不悦。

 (又)过了十天,扁鹊再一次进见蔡桓公,说:“您的病在肠胃里了,不及时治疗将要更加严重。”蔡桓公又没有理睬。扁鹊离开后,蔡桓公又不高兴。

  居十日,扁鹊望桓侯而还走。桓侯故使人问之,扁鹊曰:“疾在腠理,汤熨之所及也;在肌肤,针石之所及也;在肠胃,火齐之所及也;在骨髓,司命之所属,无奈何也。今在骨髓,臣是以无请也。”

  (又)过了十天,扁鹊(远远地)看见桓侯,掉头就跑。蔡桓公于是/特意派人问他。扁鹊说:“小病在皮肤纹理(之间),汤熨(的力量)所能达到的;病在肌肉和皮肤里面,用针灸可以治好;病在肠胃里,用火剂汤可以治好;病在骨髓里,那是司命神管辖的事情了,(医生)是没有办法(医治)的。现在(病)在骨髓(里面),我因此不再请求(为他治病)了。”

  居五日,桓侯体痛,使人索扁鹊,已逃秦矣。桓侯遂死。

  过了五天,蔡桓公身体疼痛,派人寻找扁鹊,(扁鹊)已经逃到秦国了。蔡桓公于是病死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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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陶侃惜谷》

宋代 司马光司马光 宋代

  陶侃尝出游,见人持一把未熟稻,侃问:“用此何为?”人云:“行道所见,聊取之耳。”侃大怒诘曰:“汝既不田,而戏贼人稻!”执而鞭之。是以百姓勤于农植,家给人足。

  陶侃曾经外出游玩,看到一个人拿着一把没熟的稻穗,陶侃问:“你为什么用这个呢?”那人说:“我走在路上看见的,姑且取来玩玩罢了。”陶侃非常生气地说:“你既然不种田了,还随意戏弄别人的庄稼!”陶侃把那人抓起来用鞭子打。因此老百姓都勤恳地耕地,家家生活宽裕,人人丰衣足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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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伤仲永》

宋代 王安石王安石 宋代

  金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

 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,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。仲永长到五岁时,不曾认识书写工具。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。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,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。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,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。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,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,指定事物让他作诗,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,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。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,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,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。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,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他学习。

  余闻之也久。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还自扬州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“泯然众人矣。”

 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。明道年间,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,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,他已经十二三岁了。我叫他作诗,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。又过了七年,我从扬州回来,再次到舅舅家去,问起方仲永的情况,回答说:“他的才能消失了,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。”

  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贤于材人远矣。卒之为众人,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贤也,不受之人,且为众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众人,又不受之人,得为众人而已耶?

  王安石说:方仲永的通达聪慧,是先天得到的。他的天赋,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;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,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,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,尚且成为平凡的人;那么,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,本来就是平凡的人,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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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张孝基仁爱》

宋代 方勺方勺 宋代

  许昌士人张孝基,娶同里富人女。富人惟一子,不肖,斥逐去。富人病且死,尽以家财付孝基。孝基与治后事如礼。久之,其子丐于途,孝基见之,恻然谓曰:“汝能灌园乎?”答曰:“如得灌园以就食,何幸!”孝基使灌园。其子稍自力,孝基怪之,复谓曰:“汝能管库乎?”答曰:“得灌园,已出望外,况管库乎?又何幸也。”孝基使管库。其子颇驯谨,无他过。孝基徐察之,知其能自新,遂以其父所委财产归之。

  许昌有个读书人叫张孝基,娶同乡某富人的女儿。富人只有一个儿子,没出息,富人便骂着把他赶走了。富人生病将要死了,就把全部的家产都托付给了张孝基。张孝基按规定礼节为富人办了后事。后来,孝基看见了富人的儿子在路边乞讨,同情地说道:“你会浇灌园圃吗?”富人的儿子答道:“如果能够(通过)浇灌园圃来得到食物,就太幸运了!”孝基便让他去浇灌园圃。富人的儿子渐渐能够自食其力,孝基对他的行为变化感到奇怪。又问道:“你能管理仓库吗?”答道:“让我浇灌园圃,已出乎我的意料,何况管理仓库呢?那真是太幸运了。”孝基就让他去管理仓库。富人的儿子顺从而谨慎,没犯什么过错。孝基慢慢观察他,知道他能改过自新,不会再像以前那样,于是便将他父亲所委托的财产还给他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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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塞翁失马》

两汉 刘安刘安 两汉

  近塞上之人,有善术者,马无故亡而入胡。人皆吊之,其父曰:“此何遽不为福乎?”居数月,其马将胡骏马而归。人皆贺之,其父曰:“此何遽不能为祸乎?”家富良马,其子好骑,堕而折其髀。人皆吊之,其父曰:“此何遽不为福乎?”居一年,胡人大入塞,丁壮者引弦而战。近塞之人,死者十九。此独以跛之故,父子相保。

  靠近边境一带居住的人中有一个精通术数的人,他们家的马无缘无故跑到了胡人的住地。人们都前来慰问他。那个老人说:“这怎么就不能是一件好事呢?”过了几个月,那匹马带着胡人的良马回来了。人们都前来祝贺他们一家。那个老人说:“这怎么就不能是一件坏事呢?”他家中有很多好马,他的儿子喜欢骑马,结果从马上掉下来摔得大腿骨折。人们都前来安慰他们一家。那个老人说:“这怎么就不能是一件好事呢?”过了一年,胡人大举入侵边境一带,壮年男子都拿起弓箭去作战。靠近边境一带的人,绝大部分都死了。唯独这个人因为腿瘸的缘故免于征战,父子得以保全生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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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遥买杖》

宋代 沈括沈括 宋代

 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
 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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