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| pì | 音注 | ㄆㄧˋ |
偏旁 | 言 | ||
总笔画数 | 20 | 部外笔画数 | 13 |
五笔码 | NKUY | 仓颉码 | SJYMR |
郑码 | XMSS | 电码 | 6229 |
四角 | 70601 | Unicode | 8B6C 区位码: |
区位码 | 3809 | 笔顺 | 51325141431124111251 |
英语 | metaphor,simile,example | 英汉互译 |
打比方:~如。~犹。~若。~语。~喻(比喻)。
领悟。
晓谕:~解。~说(晓示述说)。
譬 pì
〈名〉(形声。从言,辟声。本义:譬如,比喻) 同本义 [metaphor;analogy]
譬,喻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譬彼舟流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小弁》
能近取譬。——《论语》
臣窃为公譬可也。——《战国策·齐策》
又如:譬如(举例以比喻);譬犹(譬诸。譬若。譬如);譬况(比喻形容);譬谕(比喻)
譬 pì
〈动〉晓谕,使人知晓 [know]
又譬诸外戚。——《后汉书》。注:“譬,晓谕也。”
又如:譬称(用譬喻的言辞解说);譬类(以类相比喻)
明白,晓得 [understand]
言之者虽诚,而闻之未譬。——《后汉书》。注:“譬,犹晓也。”
《酉集上》《言字部》 ·譬 ·康熙筆画:20 ·部外筆画:13
《唐韻》匹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匹智切,����嚭去聲。《說文》諭也。《徐曰》猶匹也。匹而諭之也。《詩·大雅》取譬不遠。《禮·學記》罕譬而喻。《註》比方之辭。《後漢·第五種傳》羽請住譬降之。《註》譬,諭也。 又猶曉也。《後漢·鮑永傳》言之者雖戒,而聞之者未譬。 又《集韻》或作辟。《詩·小雅》譬彼舟流。《箋》譬,本亦作辟。《孟子》譬若掘井。*考證:〔《禮·學記》罕譬而諭。《註》北方之辭。〕 謹照原文諭改喻。北方改比方。
《卷三》《言部》 ·譬
諭也。从言辟聲。匹至切
粤语:pei3
客家话:[海陆丰腔]pit7[宝安腔]bi3pit7[梅县腔]pit7[台湾四县腔]pit7[客英字典]pit7[东莞腔]bi3[客语拼音字汇]pid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