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| jì,zhài | 音注 | ㄐㄧˋ,ㄓㄞˋ |
偏旁 | 示 | ||
总笔画数 | 11 | 部外笔画数 | 6 |
五笔码 | WFIU | 仓颉码 | BOMMF |
郑码 | RSBK | 电码 | 4385 |
四角 | 27901 | Unicode | 796D 区位码: |
区位码 | 2832 | 笔顺 | 35445411234 |
英语 | sacrifice to,worship | 英汉互译 | hold a memorial ceremony for, offer sacrifice to, wield |
对死者表示追悼、敬意的仪式:~奠。~礼。~灵。~典。~扫。
供奉鬼神或祖先:~祖。~天。~祀。~灶。
使用(法宝):~起一件法宝。
祭 jì
〈动〉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左边是牲肉;左边是“又”(手);中间象祭桌。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灵。古人杀牲,一是为自己吃,再就是常把牲肉放在祭台上,“祭”字就是有酒肉的祭祀,即牲祭。本义:祭祀)
同本义 [obit;offer a sacrifice]
祭,祀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祭之为言索也。——《说苑·权谋》
祭者,荐其时也,荐其敬也,荐其美也,非享味也。——《谷梁传·成公十七年》
无牲而祭曰荐,荐而加牲曰祭。——《公羊传·桓公八年》注
祭者,所以追养继孝也。——《礼记·祭统》
祭于公,不宿肉。祭肉不出三日。——《论语·乡党》
以灵鼓鼓社祭。——《周礼·地官》
又如:公祭死难烈士;主祭;陪祭;祭扫(祭祀并扫墓)
使用,旧小说中谓用咒语施放神秘武器 [wield]。如:祭起一件法宝来
另见 zhài
《午集下》《示字部》 ·祭 ·康熙筆画:11 ·部外筆画:6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����子例切,音霽。《說文》祭祀也。从示,右手持肉。 又《尚書·大傳》祭之言察也。察者,至也,言人事至於神也。 又《孝經·士章疏》祭者,際也,人神相接,故曰際也。詳見《禮·記祭法祭統祭義》諸篇。 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側界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側賣切,����音債。周大夫邑名。 又姓,周公子祭伯,其後爲氏。
《卷一》《示部》 ·祭
祭祀也。从示,以手持肉。子例切
粤语:zai3
客家话:[台湾四县腔]zi5[宝安腔]zi5[海陆丰腔]zi5[梅县腔]zi5[沙头角腔]zi5[客英字典]zi5[陆丰腔]zi5[东莞腔]zi5[客语拼音字汇]ji4